某某与陕西世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正德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7102民初1375号
原告:***,男,汉族,住陕西省大荔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佳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正德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MAB0N6U850。
被告:陕西世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铜川市新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62247400Y。
被告: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车务段,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1X231105600。
原告***诉被告陕西正德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世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车务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994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张成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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