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陕0304执1791号
申请执行人:宝鸡市卓宝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陕西怡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宝鸡市卓宝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怡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货款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合计433728元、从2023年9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期间的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本案执行费6406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433728元并自愿放弃其他的执行请求,本院收取执行费6406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宝鸡市卓宝防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陕0304民初2765号民事调解书、(2023)陕0304执1791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