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钢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市钢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安金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804执恢712号
申请执行人:淮安市钢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744828396E,住所地淮阴区。
法定代表人:郑浩。
被执行人:淮安金标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058600068D,地址淮阴区。
法定代表人:李其标。
申请执行人淮安市钢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安金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7月6日(2021)苏0804执恢712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淮安金标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168号龙凤喜万家生活广场4幢1006室、1021室等共计68套不动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淮安金标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168号龙凤喜万家生活广场4幢1006室、1021室等共计68套房屋(详细房屋房号附后),所得款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车正义
审判员  徐燕红
审判员  赵传豹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杨春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