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博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凯德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榆林市博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802执恢1259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凯德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榆林市博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本院作出的(2020)陕0802民初521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凯德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榆林市博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147572.37元及迟延履行的利息,并承担案件执行费259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故对(2021)陕0802执5715号终结本次执行,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故恢复执行,恢复案号(2022)陕0802执恢1259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802执5715号、(2022)陕0802执恢125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4月22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执行员  孙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