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青岛隆盛晶硅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25执1185号 青岛隆盛晶硅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青岛隆盛晶硅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2)陕05民终102号民事判决书一案,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青岛隆盛晶硅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中,该案标的:8792121.54元,申请执行人青岛隆盛晶硅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向法院书面出具结案申请,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已得到全部实现,申请执行费71361元,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陕0525民终10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于2023年5月12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