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力天世纪公司,西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赛古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民初10024号之一
原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天成,江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西安***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连。
被告:陕西力天世纪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告:河南赛古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置业有限公司、陕西力天世纪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河南赛古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12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3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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