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执保案件回函
(2023)陕0404执保530号
秦汉法庭:
立案庭依据你庭作出的(2023)陕0404民初302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2023)陕0404执保530号保全案件。申请保全人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现将该案执行情况函复你庭如下:
2023年7月14日,解除对被申请人陕西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材料1页附后,请按规定将保全情况及裁定送达相关当事人)
执行工作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