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203执173号
任二平、李文天、高耀辉、陕西砼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崔家沟能源有限公司:
任二平、李文天申请执行高耀辉、陕西砼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崔家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标的:396300.97元。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本院交纳了案件款396300.97元,现已支付申请执行人,并向法院交纳了执行费5845元。申请执行人任二平、李文天的权益已全部得到实现,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2民终634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于2022年6月16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