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亿杰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晶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亿杰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0403民初256号
本院在审理西安晶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亿杰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西安晶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有处分诉讼请求的权利。现原告西安晶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确属自愿,依法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晶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64700元,减半收取4823504824元,由原告西安晶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刘 磊
书记员 王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