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亿杰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亿杰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陕0103执保107号
申请人: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被申请人:陕西亿杰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申请人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亿杰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8日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33号[逸翠园-西安(3B期)/5/5F112房屋(房产证号:1050100003-2-1-5-5F112-1)。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本院作出,已准许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33号[逸翠园-西安(3B期)/5/5F112房屋(房产证号:1050100003-2-1-5-5F112-1)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执行员*军
执行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