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茂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榆林市绿淘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茂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802执保1440号
榆林市茂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榆林市绿淘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榆林市茂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榆林市绿淘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802民初84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4825966.39元的财产,本院依法受理。
在保全过程中,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了财产查询,并采取了以下保全措施:
依法对被申请人榆林市绿淘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榆阳区XX园北(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榆林市不动产权第06883号)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转移、变卖或设定他项权利负担。查封期限为三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2、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802执保1440号案件保全完毕,于2022年8月11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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