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岚皋县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岚皋县龙板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陕0925执232号
本院在执行岚皋县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岚皋县龙板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做出的(2019)陕0925民初29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岚皋县龙板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工程款1556324.70元及利息。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叶文玉
法官助理 龚 鹏 书 记 员 王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