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智博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国际港务区白马酒城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陕0111民初186号
原告西安智博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国际港务区白马酒城实业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艺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智博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218元,原告已预交5109元,由本院退付原告。
审判员 李晓葆    
书记员郑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