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楚成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与陕西楚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112执2876号
***、陕西**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市劳人仲裁字(经开)〔2018〕第219号裁决书申请执行陕西**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8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向本院缴纳全额案件款及执行费,本院已将案件款全额向申请执行人发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陕西**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