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苏0982执125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盐城市德胜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咸德和,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大丰隆盛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盐城市德胜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大丰隆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30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苏0982民初100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辉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