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宿城区永兴水泥制品厂、盐城市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160号
骆马湖度假区法庭:
申请人宿城区永兴水泥制品厂与被申请人盐城市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骆马湖度假区法庭移交,解除对被申请人盐城市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50000元的冻结。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