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宿城区永兴水泥制品厂、盐城市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1828号
度假区法庭:
你庭于2021年12月10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宿城区永兴水泥制品厂与被申请人盐城市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12月14日对被申请人盐城市建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50000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9903.47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