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振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栖凤园A区一期1-3#、5-10#、12#及相应地下室、1#2#变电所开闭所、3#变电所、30#、31#楼工程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裸土未有效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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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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