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结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乡县结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乡支公司、西乡县樱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陕0724民初888号
原告:西乡县结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乡县。
法定代表人:***,男,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项目部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乡支公司,住所地:西乡县。
代表人:***,男,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乡县樱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乡县。
法定代表人:***,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西乡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1959年6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西乡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载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在审理中,因该案案情复杂,并需向上级法院请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