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林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保628号
吉林省林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吉林省林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吉0104民初1139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70000.00元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