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旺事达建材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保736号 长春市旺事达建材有限公司、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春市旺事达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吉0104民初6406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中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05118.41元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