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保护开发区兴达门窗装饰有限公司、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503执保44号
长**保护开发区兴达门窗装饰有限公司、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长**保护开发区兴达门窗装饰有限公司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8255.88元。至此,长**保护开发区兴达门窗装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吉7503财保26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 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