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融奥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融奥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与长春市铁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8)吉0193执643号
吉林省融奥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铁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融奥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与长春市铁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吉林省融奥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本院(2018)吉0193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长春市铁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所应支付的合同款项2289230元及利息274707元、迟延履行利息147426.41元、案件受理费27312元等共计2738675.41元、执行费29786.75元存入本院账户。长春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合同款给付沈阳大都同创建筑模型设计有限公司。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