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万隆建筑有限公司

***与**、***、通榆县万隆建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吉0822执48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3年8月20日,汉族,住通榆县。
被执行人:**,男,30岁,汉族,工人,住通榆县。
被执行人:***,男,38岁,汉族,司机,住通榆县。
被执行人:通榆县万隆建筑有限公司。
***与**、***、通榆县万隆建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吉0822志4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章万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