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禹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道区鑫安木材经销处与被执行吉林禹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吉0105执582号
申请执行人:二道区鑫安木材经销处,住所地长春市中大建材市场。
经营者:安铁石,男,1964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长春市二道区。
被执行人:吉林禹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二道区鑫安木材经销处与被执行吉林禹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3日作出(2019)吉01执监271号执行裁定将本案提级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并指定将本案有关卷宗材料移送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吉0105执5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