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市隆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211执686号
***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市隆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隆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吉林市隆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交付案件受理费3341元。至此,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21)吉021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诉讼费内容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