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605执213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路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南关区怡通家园9栋。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建设管理处,住所地:白山市江源区******泰大街。
法定代表人:***,该管理处主任。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路畅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吉0605民初22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