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白河林业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7503执203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白河林业局: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白河林业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2903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61332元,其中,本金1629035元,诉讼费13607元,执行费18690元,迟延履行金申请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至此,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兴业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7503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志敏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孙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