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吉林省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92执保585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吉林省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吉林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绿园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城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吉0192诉前明确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11月1日立案保全,经网络查控,被保全人名下无可供实施的保全财产,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2022)吉0192诉前明确1号民事裁定书中的保全事项未查询到财产可供保全。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