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巨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达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巨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302执51号 吉林省达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巨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23)吉0302民初26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案件需要,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查封、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吉林省巨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82009.92元或其它等额财产。 现已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