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503执恢12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通化市二道江区建筑安装公司。
***与通化市二道江区建筑安装公司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23768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0月9日送达以物抵债裁定。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503执恢120号拍卖被执行人已被查封的23间地下车库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长 尹远铭
审判员 黄伟军
审判员 肖 攀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杨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