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吉0204执恢99号
吉林市冀东伟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吉林市黑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5月9日立案执行的(2019)吉0204执恢99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冀东伟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黑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据(2014)船民二初字第54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履行法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执行款587,614元的义务。现因被执行人吉林市黑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将执行款587,614元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冀东伟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人执行人收到后同意结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