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吉0402执906号
申请执行人:辽源市尨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吉林省龙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辽源市保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源市尨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龙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保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核实,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次终结执行(2017)吉辽国证执字第16号执行证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刚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