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广厦暖通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吉林省广厦暖通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5执192号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〇八队、 吉林省广厦暖通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〇八队与吉林省广厦暖通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六〇八队依据本院(2020)吉0105民初79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现(2020)吉0105民初79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2)吉0105执19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