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602执121号
白山市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市顺鑫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白山市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山市顺鑫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的标的为387,197.00元(含诉讼费3,485.00元、执行费5,71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白山市昌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602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