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世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世博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世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吉0191执00091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世博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住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世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长春市经开区。
被执行人:吉林省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长春市南关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长经开民初字第0139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接到通知书后自动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次终结(2015)长经开民初字第0139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昆
代理审判员*爽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