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佳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湛国东与九台佳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13执24号
湛国东、九台佳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湛国东与九台佳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263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扣除另一案件诉讼保全已经冻结的65万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96903.93元,其中,本金276370元,利息108869.93元。至此,湛国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113民初56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