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万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平市万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牛联邦(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吉0322执保166号 申请人四平市万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牛联邦(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3)吉0322民初1960号民事裁定书,并交由本院执行部门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到四平市铁西区十家堡镇营城村八社牛联邦畜牧业发展集团,对被申请人公司院内在建中的1#、2#、3#、4#、5#、6#、7#、8#、9#、10#牛舍及种牛储运中心项目研发中心2700平方米的办公楼(价值1000万元部分)予以查封,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张贴查封公告,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止),至本案保全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申请人申请保全财产部分保全,现对该财产保全案件予以结案。 申请人须知事项: 1.若续行原保全措施的,须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 2.转执行立案时,应将保全裁定书(即民事裁定书)及结案通知书(可复印件)一并上交执行立案窗口。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