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俊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长春东方新锐建筑涂饰有限公司、长某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6执保763号 申请人长春东方新锐建筑涂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执行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予以保全,本案保全完毕。 (2022)吉0106执保763号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