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202执恢329号
***、吉林市九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吉林市九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执行依据吉林市仲裁调解书作出的吉市劳人仲字(2021)第050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20000.00元,被执行人吉林市九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费由被执行人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吉市劳人仲字(2021)第050号仲裁调解书主文所有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