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延边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延吉市天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2401执保421号

申请保全人:延边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保全人:延吉天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本院作出的(2018)吉2401执保421号执行裁定书,本院执行局已经于2018年5月23日到(延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2018)吉2401执保4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上述执行裁定书。本次保全的财产是第1次被限制。

保全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