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鹏隆达贸易有限公司、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辽0114执恢356号
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申请人沈阳市鹏隆达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州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2023)辽0114执恢356号。经过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