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象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225执1271号
申请执行人象山港浦建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象山港浦建材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225民初429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象山港浦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6月2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225执127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