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弘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弘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临江市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0681执439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弘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弘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临江市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782610.2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自行和解以物抵债执行到位9155102.20元,其中,本金8782610.24元,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及诉讼费372492.04元。至此,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弘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681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