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吉0881民初1561号
原告:白城市恒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81565097719X
住所:吉林省洮南市繁荣东路。
被告:白城市军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005650941201
注册地址:白城工业园区辽河路377号
洮南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白城市恒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白城市军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经协商自行和解,经原告自行考虑,于2022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申请理由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