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长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临江市长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振球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681执335号
临江市长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振球:
临江市长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于振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6,307.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经本院调查,被执行人于振球现羁押于长春市北湖监狱服刑,于振球在本院另执行案件中,有房屋拍卖余款,本院依法扣划了该拍卖余款129,907.20元。关于申请额度中的案件受理费64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暂时放弃执行申请。本院已于2022年3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临江市长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至此,临江市长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681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中的129,907.20元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