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雅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雅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设计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晋0105执956号
申请执行人:太原雅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西区32号楼4单元401室。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设计院,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58号425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太原雅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设计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5515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O二O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徐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