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粤0303民初12159号
原告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批复》规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自成立之日起,集中管辖原由深圳市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本案系因原、被告因履行赴境外旅游合同引发的纠纷,属涉外商事纠纷,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批复意见,应由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叶云 审判员  林彤 审判员  万婷
书记员  陈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