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光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某某、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黔西南光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0526执保173号
杨某某与袁河、贵州某某公司、黔西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某某公司、黔西某某有限公司、袁河银行存款915353.86元的冻结。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某某公司、黔西某某有限公司、袁河银行存款915353.86元的冻结。至此,杨某某(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26民初82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以解除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