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毅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2)黔0113执保577号
贵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贵阳恒大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2)黔0113民初1588号申请人贵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贵阳恒大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贵阳恒大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开户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8113201014100100561、中国新药贵阳世纪城支行1330××××4505账户存款0元,冻结被申请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4400××××1322账户存款0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4日止。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至三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届满期限不足七日申请的,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王 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法官助理  李茂华
书 记 员  李正河